公司各单位:
为了及时、全面、准确的核算2015年财务收支,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,财务部从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1月8日为财务决算期,不处理日常核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在12月26日前将所有应在本年度核销的成本费用办妥相关审批手续后,报财务部核销。
二、各部门在年底前做好资产自查清理工作。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将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表与实物一一核对,将核对一致、信息完整的固定资产明细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12月26日前交财务部备案存档。
三、各部门在年底前做好分院备用金、个人借款核对清理工作。
1、各分院核报员将本分院备用金明细与院财务进行核对,在2015年12月26日前,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。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归还的,书面写明原因,经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批准签字后交财务部备案存档。
2、所有个人借款(备用金、保证金)尚未归还或未核销的,务必在2015年12月26日前,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。若因保证金等特殊情况不能归还的,按规定填写个人备用金明细核对表并注明原因,经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批准签字后交财务部备案存档。
以上事项请各单位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,并给予支持和配合,做好本年度决算工作。
财务审计部